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 2022 年 5 月 1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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