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丹阳这些小学施教区公布!

2021-06-08 16:15 浏览人数:3503次 来源: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丹阳市实验小学、丹阳市正则小学
继丹阳各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布后
近日,丹阳各小学招生信息和施教区范围
也陆续公布
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
2021学年一年级新生登记通告
根据丹教〔2021〕63号文件,我校将对施教区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进行统一登记。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登记条件
1.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口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
2.适龄儿童监护人具有本校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房(指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住房或租住属国家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住房,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为准),出具的相关证件有效期限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
三、登记材料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卡。以祖辈房入学的,还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以备学校核查房产信息。
四、登记地点及时间
(一)登记地点: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东校区)
(二)登记时间:
1.施教区学生登记时间:2021年6月12日(周六)上午8:30—11:30,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登记。
2. 教育局统筹学生登记时间:7月3日—4日上午8:30—11:30;儿童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登记。
3.平台信息采集时间:已登记的学生监护人7月12—18日登陆“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4. 平台发放报到通知单时间: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通过平台发放报到通知单;按通知单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施教区范围
1.香草河、分洪道以南,122省道以北,简渎河以东,丹金路以西,围合的区域。
2.现华都锦城、澳都花城以北以西,老312国道以东,122省道以南,围合区域的云阳镇居民。
3.香草河以南,122省道以北,老312国道以东,简渎河以西,围合区域的云阳镇居民。
4.碧桂园小区。
六、说明
1.不符合登记条件(房产、户口、出生年月)的儿童不接受登记。
2.招生咨询电话:051186913380
详情请浏览我校微信公众号和校园网站公告http://dyhn.sch.jseduinfo.com/
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
2021.6.5
最新,丹阳这些小学施教区公布!
丹阳市正则小学
2021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丹阳市202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我校今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施教区学生
一、登记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孩子父母在施教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房(指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住房);孩子户口随父母在本施教区。
二、登记要求及材料准备(材料有效期截止2021年5月31日)
父母带孩子(1大1小),持以下所有证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预防接种卡(原件)、大班上学期幼儿素质报告书(原件)。房产证是祖辈对象还需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施教区范围
正则小学本部:
1.西至城河路东侧,北至护城河南,东至护城河西,南至老人武部弄北侧,四至围合的区域。
2.东至城河路西侧,南至新桥西,西至护城河、公园大门东侧,北至护城河南侧,四至围合的区域。
3.东至城河路西侧,南至小桥街北侧,西至北草巷,北至新桥西,四至围合的区域。
4.东至北草巷西侧,南至乔家巷北侧,西至人民医院河,北至新桥西,四至围合的区域。
5.校场弄(含凤美巷)。
6.省丹中东围墙以东,新民西路以北,人民医院河至公园大门以西,公园大门至正则画院大门至画院路以南,围合的区域。
7.城北村老村民子女。
8.水关路以西,新民西路以南,大南门街以东,西环路以北,围合的区域。
9.西环路以西,水关西路以南,香草河以北,老312国道以东,围合区域的云阳镇居民。
10.(原西门校区)大南门街至新民西路至丹中东围墙以西,西门运河(石灰窑段)以北,西门运河以东,北环路(亿家富至镜湖桥一段)以南,围合的区域;公园新村、凤美新村居委会及考场(城北村老民子女)。
正则小学新北门校区:
中山路以北,大运河以西,新北门桥内城河至城河路、城河北路至西门运河以东,围合的区域(城北村老村民子女到正则小学就读)。
四、招生时间及程序:
登记时间、地点:6月12日上午,正则小学行健楼。
五、咨询电话
正则小学本部:86918382;新北门校区:86519618
统筹学生
1.登记对象及条件:施教区学生登记结束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中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该类学生,由各幼儿园负责材料和信息汇总、教育局进行审核。
2.登记时间、地点:7月3日上午,正则小学行健楼
3.登记时间、地点:同施教区
4.平台信息采集及办理入学手续程序:同施教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登记对象及条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丹阳居住的外地户籍适龄儿童,参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8]47号)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和入学资格审查。
2.登记时间:7月10日,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咨询,我校根据施教区和统筹对象登记情况以及学位空余情况安排登记。
3.登记材料: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
(2)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工作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凭证:父母双方在丹阳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截至2021年5月31日满一年的凭证;
(5)预防接种卡(小学入学须提供)
(6)属镇江市内跨市(区)来我市就读的,还应持有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跨市(区)就学联系函》。
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尽量减少进校人员,每户仅限一名法定监护人员带孩子到校登记。
2.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门口接受工作人员测温,体温正常方可有序入校。
3.为了您的孩子的健康,请来校人员自觉接受学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4.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教育行政部门或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丹阳市正则小学
丹阳市实验小学
2021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丹教[2021] 63号文件《丹阳市202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施教区学生
一、登记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孩子父母在施教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房(指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住房);孩子户口随父母在本施教区。
二、登记要求及材料准备(材料有效期截止2021年5月31日)
父母带孩子(1大1小),持以下所有证件: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
3.大班上学期幼儿素质报告书(原件);
4.孩子父母施教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房(指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住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5.如房产证是祖辈房对象的还需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孩子父母无房证明。
三、实小施教区范围
1.西至城河路东侧,北至老人武部弄堂南侧,东至新北门桥内城河西侧,南至新民路北侧,四至围合的区域。
2.东至城河路西侧,南至沈家桥河北河沿,西至水关路、人民医院河东侧,北至白云街、乔家巷南侧,四至围合的区域。
3.东至城河路西侧,南至白云街北侧,西至原北草巷东侧,北至原小桥街南侧,四至围合的区域。
4.东至华阳路西侧,南至南环路,西至水关路、西环路东侧,北至沈家桥河南河沿,四至围合的区域。
5.东方红桥至尹公桥内,城河至麻巷门桥以西,新民路以南,贤桥城河路、华阳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围合的区域。
四、登录时间及地点: 6月12日上午8:00—11:00实验小学自珍楼
五、平台信息采集及办理入学手续程序: 
1.平台信息采集:已登记符合条件的学生监护人7月12日—18日登陆“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2.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通过平台发放到通知单。
3.按通知单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统筹学生
一、登记对象及条件:施教区学生登记结束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中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该类学生由各幼儿园负责材料和信息汇总、教育局进行审核。
二、登记时间、地点:7月3日上午8:00—11:00 实验小学自珍楼
三、登记时间、地点:同施教区学生
四、平台信息采集及办理入学手续程序:同施教区学生招生程序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登记对象及条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丹阳居住的外地户籍适龄儿童,参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8]47号)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和入学资格审查。
二、登记时间:7月10日,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咨询,我校根据施教区和统筹对象登记情况以及学位空余情况安排登记。
三、登记材料:适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或当地户籍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
2.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工作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凭证:父母双方在丹阳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截至2021年5月31日满一年的凭证;
5.预防接种卡(小学入学须提供)
6.属镇江市内跨市(区)来我市就读的,还应持有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跨市(区)就学联系函》。
四、平台信息采集及办理入学手续程序:同施教区。
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尽量减少进校人员,每户仅限一名法定监护人员带孩子到校登记。
二、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门口接受工作人员测温,体温正常方可有序入校。
三、为了您的孩子的健康,请来校人员自觉接受学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四、教育局指定地点(丹阳市开发区迎春路333号,教师发展中心二楼)咨询登记7月12日—16日。
五、招生咨询电话:0511—86575101(任老师 董老师)
丹阳市实验小学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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